不开锁
不砸窗
不撬门
凭借自身“运气”,
通过“开盲盒”行动
盗窃路边不上锁的汽车
近日,经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章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3年10月初的一个凌晨,走路回家的章某顺手拉了一辆面包车的车门。“居然没锁!”章某发现,车门被轻易拉开,车钥匙则刚好就放在驾驶位置上。“正愁上班没车开。”眼见四下无人,章某将车直接开回了家。为掩人耳目,章某还将车辆的车牌照卸下,换成另外一辆报废车辆的牌照。
开了一段时间后,章某在行驶过程中不小心撞坏了挡风玻璃。想到车子本来就是偷来的,章某也舍不得花钱修,便心想干脆废物利用。于是将该面包车以报废车名义出售,获利1600元。
“不锁车的肯定还有人。”尝过甜头后,章某又萌生了偷一辆轿车代步的想法。2024年4月初的一个凌晨,章某在街边再一次“开盲盒”式搜索车辆。仅仅半个小时,章某就发现一辆越野车没有锁,车里还有钥匙,便轻车熟路地将车辆开回了家。
“我要报警,我的车被偷了。”次日,越野车车主报警,公安机关立即调取监控和车辆轨迹,将章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章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章某坦白、认罪认罚、累犯等情节,4月17日,经泗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赵爱国 武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