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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小伙被骗90多万,“美女恋人”竟是“他人扮演”!
时间:2024-06-13  作者:薛书丹  新闻来源:灌云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相隔千里,心系一处”,网恋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某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以交友之名,行诈骗之实。这不,单身汉小高以为自己在网上收获了幸福的爱情,殊不知对面的美女竟是“他人扮演”。

【案情回顾】犯罪嫌疑人季某(男性)与黄某系男女朋友关系,犯罪嫌疑人季某伪装成“张欣怡”,通过陌陌聊天软件结实被害人小高,季某虚构自家养殖豆丹信息,骗取小高几百元,后为骗取小高更多金钱,在网上与小高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虚构出车祸、购买电动车等信息,多次骗取小高金钱。同时,为了让小高更加信任自己,指使女朋友黄某发语音、打视频,在小高多次要求见面时,以母亲生病住院等虚假理由,拒绝与小高见面。后为了让小高成为自己的“长期饭票”,季某指使黄某以“张欣怡”身份去小高家中,于2021年至2023年5月期间,季某伙同黄某以“张欣怡”身份通过网恋以买车、买房、母亲生病、母亲去世、公司困难、自己发生车祸等理由骗取高某某人民币共计96.7万余元。

在审查起诉阶段,黄某辩解自己不知季某在实施诈骗,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详细调取涉案双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补充被害人家属的谈话,通过细节证据的构建证实黄某的辩解不合常理,准确认定黄某明知季某在实施诈骗而提供帮助,构成诈骗罪。2023年12月22日,灌云县人民检察院以季某、黄某构成诈骗罪向灌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3月26日,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季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宣判后,双方均表示认罪,不上诉。

检察官说法

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杰: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尤其对待以各种理由不断索要钱财的“套路”,应谨慎作出处理决定。不法分子往往虚构身份信息,假借感情为由行骗,但承诺的“真爱”往往以“破碎的心和掏空的钱包”告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警方报案,不要掉入对方精心设计的“甜蜜陷阱”。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赵爱国 武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