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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顶包还骗保 一家4人获刑
时间:2024-06-18  作者:  新闻来源:连云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在无证驾驶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处罚逃离现场,随后,在父亲的安排下,2名亲属分别为其顶包、申请保险理赔。近日,经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王某一家4人刑罚。

王某没有自卸车驾驶证,但经常跟着舅舅孙某学习驾驶自卸车。2017年的一天,因孙某临时有事,王某独自将自卸车驾驶至泊位,过程中不慎将被害人李某撞倒。事发后,王某害怕被处罚,伺机逃离案发现场并向父亲王某甲求助。王某甲联系孙某,劝说其看在王某是其外甥的份上为王某的交通肇事行为顶包。

为顺利获得保险赔偿金,王某甲又联系肇事自卸车挂靠公司法定代表人,即王某甲的舅舅张某,让其配合向承保肇事自卸车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共骗取保险赔偿金人民币100万元。

法网恢恢,2023年10月,该案因他人举报而案发,公安机关根据查明后的事实,更正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23年11月23日,连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某提起公诉,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对王某甲、孙某、张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以保险诈骗罪判处王某甲、孙某、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数额较大即构成犯罪。参保人员切莫因贪图利益而触碰法律红线,切勿以身试法,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痛苦和灾难。


责任编辑:赵爱国 虞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