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甪就邀请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部副主任周珊来和大家一起聊聊剧中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剧中,黄亦玫因不满男友庄国栋要去法国任职,对其实施冷暴力,冲动之下,将男友的家砸得乱七八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是从民事责任角度看,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砸碎物品,侵害了他人合法财产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此外,被侵权人还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赔偿方式可以采用购买物品更换或是折价赔偿。
二是从刑事责任的角度,黄亦玫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假如被毁坏的财物数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按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如果黄亦玫砸碎的物品价值超过五千元,则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公共场合遇到家暴行为该怎么办?
黄亦玫在读研期间,在饭店打工担任服务员。遇到一对夫妻言辞激烈,爆发争吵,丈夫对妻子进行殴打。此时,黄亦玫挺身而出,询问女生是否需要帮忙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陷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并非家务事,请对家暴行为大胆说“不”。反家暴是全社会的责任,当然也包括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你。同时,在制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当一个讲究方法的助人者。可以通过报警、拨打妇女维权热线12338 等方式帮忙解决,并在求助的时候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
3、在分娩时,丈夫可以拒绝给产妇实施无痛分娩吗?
剧中,黄亦玫在产房里无法忍受疼痛,医生询问家属是否需要打“无痛“,婆婆极力阻止儿子给儿媳打无痛针,认为会影响孩子。黄亦玫的哥哥黄振华则认为必须要打,最后丈夫方协文签署了同意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医疗机构实施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在妇女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生命权作为自然人最高的人格利益,理应受到法律最严密的保护,在患者能够行使知情权及决定权的情况下,近亲属没有代替患者行使知情权和决定权的权利。如果因为突发情况,患者无法做出有效决定的,那么应当取得近亲属明确同意。
如遇危急情况,即使近亲属反对,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4、恋爱期间隐瞒有过婚史。领证前才告知,这婚还能结吗?
剧中,苏更生和黄振华恋爱多年,好不容易决定结婚。但就是在领结婚证时,苏更生告知黄振华她以前结过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撒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不存在重婚,亦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更无以婚姻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且隐瞒婚史的一方无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隐瞒婚史并不构成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事由。但婚姻是人生大事,并非儿戏,男女双方应坦诚相待,才能在婚姻路途行稳致远。5、以爱之名,方协文替黄亦玫辞掉出版社的工作,该行为是否有效?剧中,怀孕的黄亦玫在乘坐公交车通勤的路上晕倒,医生建议留院观察,等报告出来才能判定。在黄亦玫住院的两天内,本来是让方协文替自己请假,方协文却擅自替她提了离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对于代为辞职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是否合法有效呢?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如果得到劳动者本人授权,行为有效;其次,如果该行为未得到劳动者本人授权,但事后劳动者对辞职予以追认,或者未提出异议的,则行为有效;再次,如果未得到劳动者本人的授权,且事后该劳动者提出异议,则代为辞职行为无效。黄亦玫并未授权代其辞职,且已及时向主编提出异议。因此方协文的上述行为无效,不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实践中,对于劳动者的辞职,建议用人单位审查辞职申请书是否有本人签字;代为申请辞职的,还要加强沟通,审查是否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防止引发争议。剧中,苏更生在16岁时被继父性侵,同时遭遇母亲的辱骂,弟弟也对其视而不见,不愿意作证。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又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尤其是对儿童的特别保护。面对犯罪,我们要敢于向“恶”说不,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