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份,60岁的董女士因为投资P2P被骗150万元加入一个维权的QQ群,董女士经常在群里与群友商讨如何有效维权、挽回损失。2020年12月底,在加入维权群两个月后,一个自称与董女士有相似被骗经历的群友“阿虎”主动添加了董女士的私人微信,因为“阿虎”经常在群里回应董女士的问题,加上相同的被骗经历,董女士便同意了阿虎的添加好友申请。两人加了微信后阿虎说自己真名叫“王虎”,是做装饰工程生意的单身老板,以前是学经融学的,自己在P2P平台被骗两百多万······渐渐的两人开始聊生活上的事情,“王虎”经常向董女士分享自己的豪车、打卡的美食、旅行中的趣事。董女士那段时间准备买车,“王虎”为董女士搜集了许多的汽车参数,给董女士提供了专业、细致的意见。董女士觉得“王虎”上进、阳光、有耐心,便认“王虎”做干儿子,“王虎”经常发信息问董女士:“干妈,吃饭了没有”“干妈,休息没有”,这让儿女不在身边的董女士倍感温暖。
“王虎”与董女士聊了三个月后,便告诉董女士自己在某平台投资挣了不少钱,可以带干妈一起做,因为有被骗经历董女士迟疑了,但是“王虎”表示他就是在这个平台上把P2P亏掉的钱挣回来的,还说“干妈,你还不相信我吗?我肯定不会让你亏钱的,还能帮你把被骗的钱都挣回来”。听了这话的董女士,便通过扫描“王虎”发送的二维码在该平台投资了2万元钱,两天后“王虎”给董女士看可以提现20200元的截图,随即董女士便又投资了5万元,一周后成功取现51000元,董女士非常高兴,第三次投资了10万元,到期后成功取现10.2万元!至此,董女士完全信任该平台和“王虎”,后面投资数额越来越大,投资次数越来越多,最多时一天投资了45万元。就在其陆陆续续向该平台投资了320多万元,想着到期取现可以把之前亏掉的150多万元都挣回来时,却发现干儿子“王虎”联系不上了,投资平台也打不开了,董女士这才惊觉自己被骗了,连忙报警。
其实“王虎”系被告人李某包装的身份,李某按照诈骗团伙的安排故意潜伏在有钱人较多的维权群、宠物群、基金群寻找目标,通过聊天获取信任,进而利用虚假投资平台诱骗被害人投资,最终实现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目的。
检察履职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境内不特定居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犯罪情节,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23年7月,盱眙县人民法院采纳本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检察官提醒
在生活中,很多人认为自己不会被骗,或者说我卡里没钱随他怎么骗,但是犯罪分子狡猾,总有一款剧本适合你。希望大家能够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人间真的有炼狱。看似高薪的工作,一本万利的投资,基本都是骗局。
正如电影《孤注一掷》中所说的那样:让人上当的有两颗心,一颗是贪心,一颗是不甘心。所有诈骗都是建立在人性弱点上的诡计。因此,防范诈骗我们也需要有两颗心,一颗是知足心,一颗是警惕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