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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认识人好办事?小心陷入“关系”骗局
时间:2024-08-07  作者:  新闻来源:盐城经开区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声称在消防系统工作

只要有钱“打点”

就能介绍工程项目

然而真相却是……

一男子冒充消防人员,谎称可以介绍工程项目,以“打点”关系为名行骗十万余元。近日,经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简要案情

年近50岁的周某没有工作,但却是个好面子的人,因家里有个亲戚在消防单位上班,便经常在别人面前吹嘘自己在消防支队培训中心工作。

2021年11月,周某在饭局上认识了做工程的丁某,互留了联系方式。没过几天,丁某主动联系周某,说其私自改造楼道消防栓的事被邻居举报,希望周某能帮忙解决。周某一口答应,为了能让对方相信自己,他从网上购买了1件中国消防救援作训服和1个记录仪,装模作样地来到丁某住处“查看”消防栓,随后欺骗丁某事情已经解决,取得了丁某的信任。

半个月后,周某因缺钱花,便想到了做工程的丁某。于是打电话给丁某,谎称手里有某技师学院大楼清洗工程项目,称因为自己可以管到学校消防安全,利用这个关系肯定能将工程接过来给丁某做。如果这次做好了,以后工学院、师范学院的工程也可以给他做。

丁某信以为真,应周某要求,先后拿给周某香烟、白酒、金鹰卡、现金等,合计人民币10万余元来疏通关系。财物到手后,均被周某挥霍一空。因周某答应的事情迟迟没有兑现,而且不予退钱。丁某心中生疑,便托人去盐城消防支队打听,结果查无此人。丁某这才报警,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4年7月10日,经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犯罪分子利用当事人“认识人好办事”的心理,以能替他人办事、疏通关系等名义骗取被害人信任,从而使受害人一步步掉入其设计的陷阱之中。针对此类诈骗案件,检察官提醒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寄托于托关系、走后门,要通过正规渠道办事,以防被骗子“钻空子”,最终导致人财两空。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