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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碰瓷”敲诈竟是好兄弟精心策划
时间:2024-08-30  作者:  新闻来源:扬州江都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凌晨街头发生的一起车祸,高价“私了”背后,竟是由好兄弟一手策划的阴谋……近日,经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

深夜的一次“说走就走”

竟是设置的陷阱

扬州小伙小吴(化名)在烧烤店工作,每天下班已是后半夜。2024年1月8日,临近春节,天气异常寒冷,凌晨2时许,刚下班的小吴回到家中,还没从寒冷中缓过神来,借住在他家的王某提出,自己临时有事想要回家,但是因为太累不适合开车,想让小吴开车送他,同时提出,已经向别人借好了轿车就停在楼下。

王某是在前几天才住进来的。此前,王某因犯罪被判刑,2023年6月出狱后,一直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2024年1月4日,他选择投靠自己的好友小吴。

小吴曾因违反交通规则被吊销了驾驶证,至今仍未取得新的驾驶证,但是考虑到驾车距离并不算远且是深夜,小吴便同意了。二人上了车,由小吴开车,王某坐在副驾驶的位置。

寒冷的冬夜,路上基本没有什么车,小吴专心开着车,但是此时,身边的王某心里却打起“小算盘”。

王某在此前二人的某次聊天中,得知吴某没有驾驶证,便心生一计,打起了这位好朋友的主意。他想着,通过诱骗吴某驾车,制造交通事故,再利用吴某没有驾驶证不敢报警的心理,以“私了”的方式让吴某出钱摆平事故。

不过,他也有自己的顾虑,因为自己和吴某是朋友,不方便出面,就电话联系了朋友陈某,告诉了陈某自己的计划。二人商量之后决定,由王某诱骗小吴开车,陈某则驾车停在王某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一旦小吴驾车路过,王某便给陈某发信息,陈某故作失误驾车与小吴的车发生碰撞,接下来,一切就都好办了……

“意外”发生交通事故

高价“私了”的阴谋得逞

凌晨3点,小吴驾车在路西由北向南行驶,王某的家在这条路的路东,为了抄近路,小吴决定驾车到路东,逆行一小段距离。就在他把车拐到路东的时候,发现有一辆白色的轿车停在路边。

这条路本身比较窄,小吴发现对方的车灯亮着,不知是要走还是要停,便把车停下来摁了两声喇叭以作提醒。对方立即将车往后倒了些,似是准备让小吴的车先走。小吴闪了两下前灯表示感谢,便又启动车辆往前驶去。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小吴把车开到和对方车头齐平的时候,白色轿车突然启动,并且猛地向前撞上了小吴的车。

碰撞造成白色轿车保险杠变形,小吴开的车副驾驶门被撞变形。事故发生后,两辆车上的人都下来了,开始讨论怎么解决问题。

小吴非常紧张,因为他没有驾驶证,而且是逆行,一旦对方报警,不仅可能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有可能要追究他无证驾驶的行为。而另一边,王某暗自窃喜,与从白色轿车上下来的陈某相视一笑,二人心里明白,今晚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王某假意想与陈某私了,陈某也立即“入戏”,骂骂咧咧地要看小吴的驾驶证,并且坚决表示不同意私了。眼看小吴迟迟未能拿出驾驶证,陈某也叫得也更凶了,直嚷着小吴肯定是无证驾驶,要报警抓他。

小吴见状就更慌了,赶紧给自己的老板打电话,请求其到现场帮忙协商。王某则做起了“和事佬”,主动和陈某谈赔偿价格。起初,陈某要求3万元的赔偿,在王某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降到了2万元。

恰好小吴的老板赶到,四人敲定了赔偿的价格,由小吴的老板代为偿还给陈某2万元,双方“私了”。

真相终于大白

两人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事情发生后,小吴和小吴的老板反复回忆当天的事情,觉得一切都太巧合了,感觉十分不合理,在质问王某后,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

小吴要求王某将赔偿款全部归还,但是王某和陈某早就将2万元瓜分,还拿了部分钱款用于修车,根本没有办法一次性偿还。于是小吴报警,王某和陈某相继归案,二人也对自己合谋实施“碰瓷”并对小吴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供认不讳。

近日,江都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王某与陈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是共同犯罪。王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陈某则是从犯。法院审理后,综合相关情节,以敲诈勒索罪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以敲诈勒索罪对陈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无论是自己遇到“碰瓷”,还是路遇他人被敲诈,都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报警处理。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