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未成年人防沉迷取得显著成效,从实名认证到上线青年模式,国家有关部门持续发力,各大互联网平台纷纷响应。不过,未成年人防沉迷不仅需要通过技术手段,更需要从教育、引导等方面加强对青少年的关怀。

案 例
小学生小张没有自己的手机,平时放假时喜欢拿母亲的手机打游戏,刷短视频。当下,某款游戏在小学生群体中非常受欢迎,同学们一旦有谁取得了好的排名或者买了新出的皮肤,第二天便会去学校炫耀,已经形成了攀比之风。小张也不例外,他羡慕排名靠前的同学,也对五花八门的皮肤很是心动。某天,小张无意间看到母亲付款,便偷偷记住了母亲的手机支付密码。从此以后,他频繁以需要完成作业、需要辅助学习等理由向母亲讨要手机,并长期进行游戏充值。除此以外,他还很喜欢看主播直播打游戏,经常打赏几位很喜欢的主播。
一段时间后,小张的母亲张某收到一条游戏充值消费短信提醒,这才发现儿子的行为。她对小张进行教育,却没有更改手机密码,在小张反复保证自己知道错了,不会再犯后,张某相信了他,仍然将手机给小张“辅助作业”。然而小张没有知错就改,甚至学会在每次消费完毕后悄悄删除手机的消费记录。张某发现时,小张已经在半年内充值几十次,打赏主播万余元。
张某随即联系游戏公司和短视频平台要求退款,但对方以无法证明是小张本人使用账号并充值为由而拒绝,于是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游戏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小张的连续充值行为,具有过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张某作为小张监护人,同样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好手机和教育管束的责任。更何况,张某在发现小张充值行为后,仍未对账户密码采取合理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法院判决游戏公司退还小张充值总额的30%。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三款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小朋友们,沉迷于网络不仅会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还会让我们离现实世界越来越远。面对丰富精彩的网络世界,我们要加强辨别和自律能力,不要沉迷于游戏,更不要瞒着父母大量充值打赏。别忘了,父母赚的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我们几分钟的酣畅淋漓背后却是家人持续不断的辛苦操劳。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不如将目光从网络上的光怪陆离投向现实中的鸟语花香。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