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
随着全民反诈意识的提高
陌生人的诈骗套路往往很容易被戳穿
诈骗分子开始“另辟蹊径”
利用朋友、熟人之间的信任
以各种借口骗取钱财
听信“熟人”能拉项目
一男子为自己的创业路
“打点”68万元后发现被骗......
今天,小甪就邀请了普通重大犯罪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韩苏佳来讲述这个案件。

案情再现
2022年10月,李巍(化名)负债累累,无力偿还贷款、维持高消费生活。在此情况下,李巍想到了向别人“借钱”,他将目标锁定了曾经的同事冯天(化名),两人共事时关系不错,冯天为人老实憨厚,李巍就告诉冯天自己在和两人曾经的领导做生意,该项生意回报可观,但需要启动资金,自己可以拉冯天一起“投资”,并承诺定期支付利息。冯天想到投资回报不错,当天向李巍先后转账11万余元,李巍随后支付了第一笔利息2万元,后李巍陆续以生意为名,让冯天“投资”。因为每次冯天投资完,李巍都会准时支付利息,且李巍伪造了本人在银行有大额固定存款的单据,故冯天深信李巍有还款能力。
截至2024年2月,冯天陆续从各种贷款平台里套取现金给李巍“投资”,后因李巍无法支付冯天利息,导致冯天贷款逾期,本案案发。
截至案发,李巍诈骗冯天钱款共计人民币68万余元。上述钱款被李巍用于足浴、住酒店、打游戏、信用卡还款、房屋抵押贷款还款等日常开销及挥霍。
“检察官,李巍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呢?”
是的,小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李巍虚构了自己在做工程的理由,隐瞒了自己负债累累、无偿还能力的真相,从冯天处骗取财物,冯天每次得到的“利息”,其实来源于冯天每次从网络平台上贷款的套现。
“那么,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呢?”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年8月30日,李巍因犯诈骗罪被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小甪提醒
熟人作案易得手!
擦亮眼睛识套路
熟人诈骗,往往比陌生人诈骗更难防范,带来的损失和伤害更大,在举证上难度也更大,诈骗分子往往有更多辩解空间。这提醒我们,平时在与人交往时,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轻易听信高收益高回报的承诺。在与别人金钱往来时,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