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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网约房岂能随心所“约”
时间:2024-09-29  作者:  新闻来源:江苏电视台 宿豫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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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选房、电子支付、不需要见面,更不需要核实身份信息,分分钟就能订到一间网约房。凭借这些优势,“网约房”受到很多当下年轻消费者的青睐。

但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互不见面,“一人预订、多人入住”“张三预订、李四入住”就不可避免。某网约房就是这样,违规接纳过多名未成年人入住,受到过3次行政处罚,其中还涉及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2023年11月,宿迁市检察院对该网约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该公司停止接纳,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今年1月,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也是全省首例网约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案结事未了,规范网约房的运行,不能只靠家长的监管、孩子的自护和经营者的自觉。有法可依,才是治本之策。

2024年6月27日,宿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网约房向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务的决定》。

7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这一《决定》。《决定》明确了网约房接待未成年人的条件、经营者和入住人员的义务、监管部门的职责等。这也是这一领域全国首部地方立法。

孩子的事,是全社会的大事。从刑事案件办理到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从个案判决到推动立法,解决社会治理难题,宿迁检察机关努力凝聚全社会的力量,让网约房不再随心所“约”,让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更加完善,让孩子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